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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研在秦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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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二十四章 卫庄的道(2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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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聂,他梦想的是一个没有残杀、没有战火的新世界。

卫庄对盖聂的梦想嗤之以鼻,“根本就没有那样的国度,只有永远的利害冲突。”

术以知奸,以刑止刑。

天地之法,执行不怠。

这是韩非创立流沙的口号,这里的“法”,已经超越了为封建帝制君主服务的法。

原剧中,这这样的情节:紫女问过韩非,嬴政很需要你,你为什么不答应他?

韩非并没有说自己是韩国公子,而是说,“我的法,需要一个强权的王。但,法执行于王,却不能受制于王。”

如果真的是历史上那个韩非子,他绝不会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来,因为韩非子的法,是绝对服务于帝王的法,是帝王之术。

这个世界的韩非,显然在编剧组的加持下,他的法更接近于一种哲学意义上的“法”。

术以知奸,以刑止刑。这是流沙作为法的执行者,用以处理背法之人的方法。

天地之法,执行不怠。法的贯彻是为了定国安邦,即便没有国家的依存。这是对于“法”的上升,类似于孔子将“礼”提升为“天”。

有人会说,韩国都没了,你韩非的法定的什么国、安的什么邦?

韩非在韩国弄的律法,是他法的理念的具体实践,不是法。

在这一点上,陆言与韩非的观点基本一致。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,法就存在。甚至,人类社会灭亡了,它也还存在,只不过不叫“法”了,不知道会被叫什么。

人类社会是有秩序的,包括弱肉强食,也是秩序。而法,在陆言、韩非眼中,就是人类社会前进的究极方向。

维护秩序的法律,基本上保证人类社会最广泛的正义,保护了最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,那么这就是合法的法律。

同时,社会历史又是向前发展的,法律会变得不合法。这个时候,天地之法,执行不怠就体现出来。旧的法律会被新的更合法的法律取代,成为人类社会向前进步的一个缩影。

韩非似乎看出嬴政不是一个甘居于“法”之下的人,他不认同嬴政。

卫庄更是从一开始就说过,嬴政这个霸者,不符合盖聂、陆言的理想。盖聂、陆言将自己的梦想寄托在嬴政的身上,最终注定会失败。

而他卫庄就不一样了,“很多人被命运安排,而我,安排命运。”

他承认弱肉强食的现实世界,于是要将所有人都踩在脚底下。他就是法的执行者,由他来重整这个永远都是利益冲突的世界。

卫庄认可这个客观存在的法,不过他认为的法显然比陆言的更为冷酷。

陆言认为人类进程中的每一步,都是将赤裸裸的“吃人”替换为一个更温和的方式,一点一点向“不吃人”迈近。

卫庄却是认同强者吞吃弱者的,他自己作为法的执行者的合理性就来自于此。

当然,卫庄的理想实现有一个大前提——陆言寄托于秦国的理想破灭。要是那个统一的华夏民族形成,各国百姓认同了所有人都是一家,那他卫庄的理想还没开始就夭折了。

现在要刺杀陆言,某种程度上,就是卫庄对陆言认输。

因为他不得不承认,陆言似乎很有可能真的实现那个梦想。跟秦有血海深仇的赵人,渐渐地态度都在软化,剩下那些燕人、齐人、楚人又会怎么样?

卫庄人生的终极目标,法的贯彻,以红莲的学识是很难理解的。更何况,卫庄也不会像陆言一样跟爱人倾诉。这就导致红莲大概能够感觉到卫庄有心事,但这心事,她一点也不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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